隐私政策

律嗒AI协作平台 · 律嗒协作 · 版本 2026-11-02-usage-stats · 生效日期 2026-10-12

一、适用范围与处理者身份

本政策适用于律嗒AI协作平台(网页端)及律嗒协作(微信小程序)。运营主体为律己网络科技(南京)有限公司(下称“我们”)。

对你本人的账号信息,我们是个人信息处理者;对你所在律所在本服务中录入的客户、当事人和案件信息,律所是处理者,我们受律所委托处理,只按律所的指示和服务合同使用。当事人就其个人信息行使权利的,请联系相应律所,我们会协助律所处理。

二、我们收集的信息

账号信息:姓名、手机号、所在律所与角色、登录密码(仅保存不可逆的加密摘要)。

微信信息:你在小程序授权登录时,我们通过微信取得 openid(及在开放平台下的 unionid),用于将微信与律所账号绑定和发送订阅消息。我们不获取你的微信昵称、头像、好友关系或聊天记录。

业务信息:你录入或上传的案件、日程、任务、审批、文书、发票照片、法院短信文本等,用于实现相应功能。

日志信息:登录时间、IP 地址、操作记录,用于账号安全、审计和故障排查。

功能使用记录:你在网页和小程序中使用了哪个功能、访问了哪个页面、操作是否成功及耗时、使用的是网页还是小程序。我们不记录你录入或查看的案件、当事人、金额、文书等业务内容。

订阅记录:你在小程序中对各类提醒的同意或拒绝结果。

三、使用目的

提供登录、绑定、数据同步(小程序与网页数据一致)、提醒通知、审批流转、文书存储等本服务功能;保障账号与数据安全;满足律所内部审计和法律法规要求。

产品改进与服务质量统计:我们按律所汇总功能使用情况(例如每天的使用人数、各功能的使用次数、操作出错情况),用于改进产品、及时发现故障、为律所提供服务支持。我们只查看律所级别的汇总统计,不分析单个成员的使用行为。

我们不会将你的信息用于广告推送或用户画像,不会出售你的信息。

四、AI 与第三方服务

当你或律所使用 AI 检索、起草、识别功能时,相关文本会发送给律所在设置中启用的模型服务或识别服务处理(例如大语言模型服务、文字识别服务、法律数据库检索服务),仅用于返回处理结果。

微信登录与订阅消息由腾讯公司提供,相关信息的处理同时适用微信的隐私规则。

我们要求第三方服务提供方按约定目的和安全标准处理信息;律所未启用的服务不会收到你的数据。

五、存储与安全

信息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器。我们采取访问控制、传输加密、权限隔离(律所之间数据相互隔离,律所内按角色和案件授权可见)、操作审计等措施保护信息。

账号信息在账号存续期间保存;业务数据按律所的服务合同和律所的保存要求保存;系统操作审计记录(谁在何时查看、修改了哪些数据)在律所使用本服务期间保存;服务器访问日志按我们的运维安全策略保存。超过保存期限的,我们删除或匿名化处理。功能使用明细记录保存 180 天后删除;此后只保留不含个人身份的、按律所和日期汇总的统计数据。

六、你的权利

你可以在本服务中查询和更正个人资料、修改密码、解除微信绑定、在微信设置中关闭订阅消息。

你可以请求查阅、复制、更正、删除你的个人信息,或注销账号。由于账号由律所开通和管理,注销通常需通过律所管理员办理;你也可以通过下方方式联系我们,我们将在 15 个工作日内答复。

七、未成年人

本服务面向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,不面向未成年人提供。

八、政策更新

本政策更新时,我们会在本页面公布新版本和生效日期;涉及处理目的、方式或范围重大变化的,会在登录时另行提示并在需要时重新征得同意。

九、联系我们

运营主体:律己网络科技(南京)有限公司

个人信息保护联系邮箱:lvji@lvjiai.cn

联系地址:江宁区龙眠大道768号活力智岛二期T1幢10层1001-24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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